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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duncan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问:多套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2022-01-01 01:26:10栏目:首页 > 温州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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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duncan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问:

本人个人名下有2套房,现准备在市区购买第三套房,是一手商品房,准备与妻子共同商业贷款购买。本人和妻子分别在鹿城和瓯海缴纳住房公积金,请问,在购买新房时能否提取夫妻俩人的公积金账户的所有余额,办理时限和手续有什么。第二个问题,我夫妻二人每年都还在缴纳公积金,请问今后每年是否还能提取账户里新产生的余额,能提取多少?办理时限和手续有什么?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
timduncan网友,您好!您提出的咨询问题已收悉,现将结果回复如下:一、可凭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增值税发票、身份证、结婚证、银行卡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夫妻双方提取的总金额不超过所提供发票的金额。增值税发票有效期为一年。二、在商业贷款还清之前,以后每年可申请商业还贷提取。所需材料为: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增值税发票、银行借款合同(含抵押物清单、复印件需银行盖章)、还款明细(自提取之日往前推12个月的已还款明细,经银行盖章)、身份证、结婚证、银行卡。夫妻双方提取的总金额不超过过去一年的还款总额。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拨打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0577-12329咨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