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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机动车申请补换领纸质检验合办理指南

2021-09-27 14:41栏目:行驾驶证

部门名称 市公安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0300002518524H
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线上24小时内办结,线下当日办结。)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办理地点
温州市公安局交管局车辆管理所综合大楼二楼8-12号窗口
办理时间
夏令时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令时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30-16:30;周日及节假日休息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577-12123

咨询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过境路298号温州市车管所综合大楼二楼咨询台

咨询网址: 点此前往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577-88300122

投诉地址: 温州市公安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惠民路十二间桥)信访接待窗口

投诉网址: 点此前往

办理流程图
需要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
1

机动车行驶证

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3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材料必要性 材料下载 受理标准 填报须知 提供材料依据 备注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公安

原件

纸质或电子

1份

A8

必要

审核行驶证信息是否与系统数据一致及行 驶证的真伪性。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持行驶证向机动车登记地或者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或者换领

申请人自备

原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份

无特定规格要求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公安、市场监管、民政、司法、编办

原件

纸质或电子

1份

A4、A8

必要

审核身份证明号码、姓名与相关材料是否一致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持行驶证向机动车登记地或者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或者换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