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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办理指南

2021-09-27 14:41栏目:行驾驶证

部门名称 市公安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0300002518524H
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线上24小时内办结,线下当日办结。)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办理地点
温州市公安局交管局车辆管理所6号楼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夏令时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令时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节假日休息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577-12123

咨询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过境路298号温州市车管所综合大楼二楼咨询台

咨询网址: 点此前往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577-88300122

投诉地址: 温州市公安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惠民路十二间桥)信访接待窗口

投诉网址: 点此前往

办理流程图
需要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
1

车辆出厂合格证

2

代理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3

陪护人身份证明

4

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6

授权委托书

7

车辆的来历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8

县(市、区)残联出具的下肢残疾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材料必要性 材料下载 受理标准 填报须知 提供材料依据 备注

其他

来源渠道说明
车辆经销商

原件

纸质或电子

1份

其他

必要

审核车辆出厂情况

《浙江省非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八条 申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车辆,并提供以下资料:1、车辆所有人 的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及由县(市、区)残联出具的下肢残疾证明。2、车辆来历证明。3、整车出厂合格证。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公安、市场监管、民政、司法、编办

原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份

A4

非必要

审核身份证姓名、号码、照片是否一致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除外。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 代理人申请机动车登记和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纸质或电子

1份

A4

非必要

审核陪护真实有效

《浙江省非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八条 申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车辆,并提供以下资料:1、车辆所有人 的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及由县(市、区)残联出具的下肢残疾证明。2、车辆来历证明。3、整车出厂合格证。车辆所有人为二级以上(含)下肢残疾人的,除前款三项材料外,还需提供陪护人身份证明及照片。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公安

原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份

其他

必要

审核身份证姓名、号码、照片是否一致

《浙江省非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八条 申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车辆,并提供以下资料:1、车辆所有人 的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及由县(市、区)残联出具的下肢残疾证明。2、车辆来历证明。3、整车出厂合格证。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残联

复印件或电子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份

A4

必要

审核证件

《浙江省非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八条 申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车辆,并提供以下资料:1、车辆所有人 的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及由县(市、区)残联出具的下肢残疾证明。2、车辆来历证明。3、整车出厂合格证。车辆所有人为二级以上(含)下肢残疾人的,除前款三项材料外,还需提供陪护人身份证明及照片。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纸质或电子

1份

A4

非必要

审核委托内容的真实有效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除外。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 代理人申请机动车登记和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其他

来源渠道说明
税务

原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份

A4

必要

审核车辆来历

《浙江省非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八条 申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车辆,并提供以下资料:1、车辆所有人 的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及由县(市、区)残联出具的下肢残疾证明。2、车辆来历证明。3、整车出厂合格证。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残联

复印件或电子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份

A4

必要

审核证件

《浙江省非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八条 申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车辆,并提供以下资料:1、车辆所有人 的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及由县(市、区)残联出具的下肢残疾证明。2、车辆来历证明。3、整车出厂合格证。车辆所有人为二级以上(含)下肢残疾人的,除前款三项材料外,还需提供陪护人身份证明及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