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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社会保障卡解挂办理指南

2021-09-18 15:21栏目:社保医保

服务提供机构 市人力社保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0300587774813D
服务对象 个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线上24小时内办结,线下当日办结。)
法定办结时限 无特定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办理地点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学院中路303号)2号楼四楼办事大厅3-13号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577-96225

咨询地址: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学院中路303号)2号楼四楼办事大厅咨询台

咨询网址: 点此前往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577-88817517

投诉地址: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学院中路303号)2号楼四楼办事大厅410室

投诉网址: 点此前往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社会保障卡解挂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3201400600503
服务提供机构 市人力社保局 服务对象 个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线上24小时内办结,线下当日办结。
法定办结时限 无特定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网上办理深度 全程网办(Ⅳ级)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或牵头处(科)室名称 市民卡管理服务中心
行使层级 市级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
自然人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相关附件

无相关附件

办事信息
是否网办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通办范围 全省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不支持
线下办事地点

具体地址: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学院中路303号)2号楼四楼办事大厅3-13号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联系电话: 0577-88823673

申请需符合条件要求

受理条件 持卡人的社会保障卡挂失后且未办理补卡。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办结-送达

(1)申请人向经办机构的服务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掌上)申请;

(2)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现场即时完成受理和审核工作,并在业务系统中完成卡片状态变更,告知申请人变更结果。


办理依据法规条文
设定依据1 法律法规名称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依据文号 人社部发〔2011〕47号
颁布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实施日期 2011-04-20
条款内容
第二章 发行管理
第三章 制作管理
第四章 应用管理
设定依据2 法律法规名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
依据文号 人社部发[2011]83号
颁布机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
实施日期 2011-07-26
条款内容
第三章 应用管理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具体应用过程中,人社部门与合作银行应建立管理沟通机制,促进服务体系的衔接,为持卡人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的联动服务。合作银行应制定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银行业务应用管理规定,加强关键环节管控。为保证卡的唯一性,首次发放、补卡和换卡须由人社部门发起。
第三条 解挂:解除挂失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分别到人社部门服务网点和合作银行网点办理解除挂失手续;第二种是到人社部门或合作银行任意一方办理解除挂失手续,人社部门和合作银行应采取措施保证解除挂失信息同步。解除挂失应以第一种方式为主,待各项条件成熟后,各地可逐步研究第二种方式的应用。
收费标准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依据 不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解答,如果您有疑问,请点击右侧电梯导航的“咨询投诉”。
办理流程图
需要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
1

外国人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2

监护关系证明

3

监护人身份证

4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

5

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6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7

居民身份证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材料必要性 材料下载 受理标准 填报须知 提供材料依据 备注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公安部门(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原件

纸质或电子

1份

原件审验

必要

核验证件有效期;照片是否为本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公安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公证处、村镇街道等能出具可用证明材料的单位

原件

纸质或电子

1份

A4

非必要

核验证件有效期;姓名、身份证号是否与其余材料一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公安部门

原件

纸质或电子

1份

原件审验

必要

核验证件有效期;姓名、身份证号是否与其余材料一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公安部门

原件

纸质或电子

1份

原件审验

必要

核验证件有效期;照片是否为本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公安部门

原件

纸质或电子

1份

原件审验

必要

核验证件有效期;姓名、身份证号是否与其余材料一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公安部门

原件

纸质或电子

1份

原件审验

必要

核验证件有效期;照片是否为本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公安部门

原件

纸质或电子

1份

原件审验

必要

核验证件有效期;照片是否为本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