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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

2021-09-27 14:41栏目:公积金
TAG: 温州市

部门名称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30300769628796Q
服务对象 个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线上24小时内办结,线下当日办结。)
法定办结时限 3(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办理地点
温州市民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4号楼2层公积金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577-12345

咨询地址: 温州市民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一楼咨询窗口

咨询网址: 点此前往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577-12329

投诉地址: 温州市民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一楼投诉窗口

投诉网址: 点此前往

办理流程图
需要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
1

拆迁差价结算凭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2

婚姻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3

授权委托书

4

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5

代办人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6

安置房结算清单

7

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8

维修基金统计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9

房改房审批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10

契税完税凭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11

购房发票(收据)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12

二手房转让合同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13

回迁扩面协议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14

不动产权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15

借记卡或借记卡号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16

房屋拆迁(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17

商品房买卖合同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18

公有住房出售合同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19

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协议)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材料必要性 材料下载 受理标准 填报须知 提供材料依据 备注

申请人自备

原件或复印件或电子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份

A4

非必要

核对姓名、购房地址、房屋面积、房屋总价、指挥部或开发商落款。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对材料均无具体规定,按照最简原则确定必要材料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民政部门

原件或复印件或电子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份

A4

非必要

核对结婚证夫妻双方姓名是否与身份证一致,核对结婚证上身份证号码是否与身份证一致。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对材料均无具体规定,按照最简原则确定必要材料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纸质或电子

1份

A4

非必要

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办理机构。核对委托书上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是否与申请表一致;核对委托事项是否为办理公积金业务。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对材料均无具体规定,按照最简原则确定必要材料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公安部门

原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份

A4

必要

核对姓名是否跟申请表的一致、核对身份证号码是否跟申请表的一致、核对照片是否为本人、检查身份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对材料均无具体规定,按照最简原则确定必要材料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公安部门

原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份

A4

非必要

核对身份证信息与授权委托书一致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对材料均无具体规定,按照最简原则确定必要材料

申请人自备

原件或复印件或电子件

普通电子文件

1份

A4

非必要

核对姓名、安置地址、房屋总价、房屋面积、付款方式、购房日期、指挥部或开发商落款。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对材料均无具体规定,按照最简原则确定必要材料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公安部门

原件或复印件或电子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份

A4

非必要

核对关系证明上姓名、身份证号码是否与申请表一致;核对关系是否为父母、子女。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对材料均无具体规定,按照最简原则确定必要材料

申请人自备

原件或复印件或电子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份

A4

非必要

核对姓名是否与申请表一致。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对材料均无具体规定,按照最简原则确定必要材料

申请人自备

原件或复印件或电子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份

A4

非必要

核对姓名是否与申请表一致。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对材料均无具体规定,按照最简原则确定必要材料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税务部门

原件或复印件或电子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份

A4

非必要

核对姓名、购房地址、房屋面积、购房日期。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对材料均无具体规定,按照最简原则确定必要材料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税务部门

原件或复印件或电子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份

A4

非必要

核对姓名、购房地址、房屋面积、房屋总价、开发商落款。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对材料均无具体规定,按照最简原则确定必要材料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原件或复印件或电子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份

A4

非必要

核对姓名、身份证、购房地址、房屋面积、房屋总价、付款方式、房屋性质、购房日期。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对材料均无具体规定,按照最简原则确定必要材料

申请人自备

原件或复印件或电子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份

A4

非必要

核对姓名、回迁地址、房屋总价、房屋面积、付款方式、购房日期、指挥部或开发商落款。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对材料均无具体规定,按照最简原则确定必要材料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自然资源部门

原件或复印件或电子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份

A4

非必要

核对姓名、购房地址、房屋面积、房屋性质、购房日期。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对材料均无具体规定,按照最简原则确定必要材料

申请人自备

原件或复印件或电子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份

A4

必要

核对是否为被提取人本人所有。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对材料均无具体规定,按照最简原则确定必要材料

申请人自备

原件或复印件或电子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份

A4

非必要

核对姓名是否与申请表一致。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对材料均无具体规定,按照最简原则确定必要材料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原件或复印件或电子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份

A4

非必要

核对姓名、身份证、购房地址、房屋面积、房屋总价、付款方式、房屋性质、购房日期、开发商落款。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对材料均无具体规定,按照最简原则确定必要材料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原件或复印件或电子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份

A4

非必要

核对姓名、身份证、购房地址、房屋面积、房屋总价、付款方式、房屋性质、购房日期。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对材料均无具体规定,按照最简原则确定必要材料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原件或复印件或电子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份

A4

非必要

核对姓名、身份证、购房地址、房屋面积、房屋总价、付款方式、房屋性质、购房日期。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对材料均无具体规定,按照最简原则确定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