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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办理指南

2021-09-27 11:44栏目:公积金
TAG: 温州市

部门名称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30300769628796Q
服务对象 个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线上24小时内办结,线下当日办结。)
法定办结时限 3(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办理地点
温州市民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4号楼2层公积金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577-12345

咨询地址: 温州市民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一楼咨询窗口

咨询网址: 点此前往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577-12329

投诉地址: 温州市民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一楼投诉窗口

投诉网址: 点此前往

办理流程图
需要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
1

代办人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2

借记卡或借记卡号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3

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4

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5

授权委托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6

失业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7

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材料必要性 材料下载 受理标准 填报须知 提供材料依据 备注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公安部门

原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份

A4

非必要

核对身份证信息与授权委托书一致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对材料均无具体规定,按照最简原则确定必要材料

申请人自备

原件或复印件或电子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2份

A4

必要

核对是否为被提取人本人所有。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对材料均无具体规定,按照最简原则确定必要材料

申请人自备

原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2份

A4

非必要

核对姓名、身份证、家庭情况、落款单位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对材料均无具体规定,按照最简原则确定必要材料

申请人自备

原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2份

A4

必要

核对姓名、身份证、离职日期、离职单位、单位落款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对材料均无具体规定,按照最简原则确定必要材料

申请人自备

原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份

A4

非必要

核对委托书上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是否与申请表一致;核对委托事项是否为办理公积金业务。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对材料均无具体规定,按照最简原则确定必要材料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人力社保部门

原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2份

A4

非必要

核对姓名、身份证号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对材料均无具体规定,按照最简原则确定必要材料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公安部门

原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份

A4

必要

核对姓名是否跟申请表的一致、核对身份证号码是否跟申请表的一致、核对照片是否为本人、检查身份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对材料均无具体规定,按照最简原则确定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