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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赴台商务签注办理指南

2021-09-27 11:55栏目:出入境

部门名称 市公安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0300002518524H
服务对象 个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7(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省内居民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在7个工作日内签发;
办理地点
温州市民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A座二楼65-74号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夏季:上午8:30— 12:00,下午14:30—17:3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星期六(节假日除外)实行电话预约办证,预约电话:0577-89980376。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577-89980376、0577-89980375;

咨询地址: 温州市民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A区二楼65-70号窗口

咨询网址: 点此前往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577-89980358、“0577-12345”投诉热线。

投诉地址: 温州市民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A区2楼73号窗口

投诉网址: 点此前往

办理流程图
需要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2

就学人员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3

在本地登记流动人口居住信息满6个月的凭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4

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

5

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6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7

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信息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8

往来台湾通行证

9

结婚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10

国务院台办或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赴台批复”原件,或经受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盖章确认的复印件“赴台批复”原件,或经受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盖章确认的复印件

11

本地户籍人员的身份证

12

出生医学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13

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制证相片

14

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15

父母子女关系声明书

16

就业人员一年以上社保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17

居住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18

代办委托书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材料必要性 材料下载 受理标准 填报须知 提供材料依据 备注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公安机关、外交部门

原件或复印件或电子件

纸质或电子

1份

A4

非必要

无差别受理

《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第六章第四点

现持有效护照

其他

来源渠道说明
就学人员所在学校

原件

纸质或电子

1份

A4

非必要

无差别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2013年6月27日)

限杭州、宁波适用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公安机关

原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无需申请者提交)

1份

A4

非必要

无差别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2013年6月27日)

申请人自备

原件或复印件或电子件

纸质或电子

1份

A4

非必要

无差别受理

《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第六章第四点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公安机关

原件

纸质或电子

1份

A4

非必要

无差别受理

《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第一章第五点第六项

其他

来源渠道说明
公安机关提供

原件

纸质或电子

1份

A4

必要

无差别受理

1.《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七条; 2.《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第一章第四点。

现场机器自助填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填表/手机APP填表

其他

来源渠道说明
公安机关

原件或复印件或电子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份

A4

非必要

无差别受理

《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第六章第四点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公安机关

原件

纸质或电子

1份

A4

必要

无差别受理

1.《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七条; 2.《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第一章第五条、第四章第一点。

现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征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民政部门

原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份

A4

非必要

无差别受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2013年6月27日); 2.《关于推行八项出入境便利措施的通知》第三项。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国务院台办或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赴台批复”原件,或经受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盖章确认的复印件

原件

纸质或电子

1份

A4

必要

无差别受理

《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第一章第六点第五项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公安机关

原件

纸质或电子

1份

A4

非必要

无差别受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2013年6月27日); 2.《关于推行八项出入境便利措施的通知》第三项。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卫健委

原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份

A4

非必要

无差别受理

《关于推行八项出入境便利措施的通知》第三项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经办机构现场免费为申请人采集

原件

纸质或电子

1份

40*30mm

必要

无差别受理

1.《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七条; 2.《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第一章第四点。

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彩色照片

其他

来源渠道说明
申请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

原件

纸质或电子

1份

A4

非必要

无差别受理

《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第一章第五点第四项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纸质或电子

1份

A4

非必要

无差别受理

《关于推行八项出入境便利措施的通知》第三项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人社部门

原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份

A4

非必要

无差别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2013年6月27日)

限杭州、宁波适用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公安机关

原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份

A4

非必要

无差别受理

《关于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的意见》第二章第三项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纸质或电子

1份

A4

非必要

无差别受理

《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第一章第五点第六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