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材料必要性
材料下载
受理标准
填报须知
提供材料依据
备注
其他
来源渠道说明

申请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
原件
纸质
1份
A4
非必要
申请人信息一致
—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签发规范(试行)》第一章第三点第一项、第一章第三点第二项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公安机关
原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份
A4
非必要
—
父亲或母亲信息一致
—
《关于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的意见》(公境[2016]882号)第二点第三项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公安机关
原件
纸质
1份
A4
必要
—
申请人信息一致
—
1、《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九条; 2、《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签发规范(试行)》第一章第三点第二项、第四章第一点第三项
现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公安机关
原件
纸质
1份
A4
非必要
—
被委托人信息一致
—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签发规范(试行)》第一章第四点第二项
—
其他
来源渠道说明

公安机关提供
原件
纸质或电子
1份
A4
必要
申请人信息一致
—
1、《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九条; 2、《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签发规范(试行)》第一章第三点第一项
现场机器自助填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填表/手机APP填表
原件
纸质
1份
A4
非必要
—
双方信息一致
—
《关于推行八项出入境便利措施的通知》(公境传【2018】62号)第三项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公安机关、卫健委
原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份
A4
非必要
—
双方信息一致
—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签发规范(试行)》第一章第四点第一项
监护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原件
纸质
1份
A4
非必要
—
有申请人签字
—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签发规范(试行)》第一章第四点第二项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公安机关
原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份
A4
非必要
—
申请人信息一致
—
《关于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的意见》(公境[2016]882号)第二点第三项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公安机关
原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份
A4
非必要
—
申请人信息一致
—
《关于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的意见》(公境[2016]882号)第二点第三项
—
原件
纸质
1份
A4
非必要
—
双方信息、委托方签字一致
—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签发规范(试行)》第一章第四点第一项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卫健委
原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份
A4
非必要
—
申请人信息一致
—
《关于推行八项出入境便利措施的通知》(公境传【2018】62号)第三项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公安机关
原件
纸质或电子
1份
A4
非必要
—
陪同人信息一致
—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签发规范(试行)》第一章第四点第一项
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警官证)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公安机关
原件
纸质或电子
1份
A4
非必要
—
监护人信息一致
—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签发规范(试行)》第一章第四点第一项
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警官证)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经办机构现场免费为申请人采集
原件
纸质或电子
1份
40*30mm
必要
—
申请人信息一致
—
1、《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九条; 2、《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签发规范(试行)》第一章第三点第一项
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彩色照片
其他
来源渠道说明

香港入境事务处
原件
纸质或电子
1份
A4
必要
—
申请人信息一致
—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签发规范(试行)》第一章第三点第四项
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居留、随任或者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公安机关
原件
纸质
1份
A4
非必要
—
本地户籍人员信息一致
—
《关于推行八项出入境便利措施的通知》(公境传【2018】62号)第三项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民政部门
原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份
A4
非必要
—
双方信息一致
—
《关于推行八项出入境便利措施的通知》(公境传【2018】62号)第三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