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政府2020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体检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20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工作安排,定于2020年9月1日统一组织体检(入围体检考生名单详见附件)。请入围体检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单寸免冠近期彩照1张,于9月1日(周二)上午7:10到车站大道神力大厦4幢一楼集中,其他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按时参加体检,谢绝家属陪同。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考生在体检当天集中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浙江健康码”并配合测量体温。“浙江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考生方可参加体检。参加体检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全程佩戴口罩(除身份确认、体检项目要求摘除口罩外),做好个人防护。
三、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应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四、体检费350元,由考生自理。另可适当多带一点现金,以备加检项目所需。
五、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六、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上衣(外套除外)不要穿着胸前带有亮片或金属的衣服,以免影响检查。
七、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体检工作人员并出示相关医疗证明。
八、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调动)。
九、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十、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在体检初检医院进行。
十一、在体检过程中考生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离开。体检结束后,请立即开通手机,以便有事联系。
十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
十三、在体检过程中有舞弊或其它违纪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2020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入围体检考生名单.xls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