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政府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遴选优秀律师挂职锻炼的公告
为促进法治人才培养和交流,切实推动鹿城区法制办工作创新,经研究,决定从我市律师队伍中遴选1名律师赴我办挂职锻炼。根据省法制办和省司法厅《关于印发选派律师赴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挂职锻炼的通知》(浙府法发〔2015〕11号)要求,结合我区政府法制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职基本条件
1、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或者持有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专职从事律师职业;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修养,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3、年龄在四十周岁以下;
4、熟悉行政法,有较强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能力;
5、挂职时间不少于1年。
二、职务安排
担任区法制办工作人员,具体协助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政府合同审查和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和管理等有关工作。
三、挂职律师管理
律师挂职期间不转移党组织关系、劳动关系和工作关系。原单位保障律师挂职期间的四险一金;区司法局将律师挂职锻炼纳入律师人才培育计划。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律师事务所积极推荐人选,并于2018年7月31日前将《鹿城区法制办律师挂职报名表》交鹿城区法制办。
2、我办将对各律师事务所推荐的人选进行遴选和审核,确定挂职人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于2018年7月31日前填写报名表格并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咨询电话:88030279、88030617。
附件:鹿城区法制办律师挂职报名表.doc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