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政府2019年鹿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鹿城区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等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以2019年2月20日户口所在地为准),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生源地户籍报名(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六)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9年2月20日。
二、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
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9年鹿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公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1、 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9年2月20日08:30--2019年2月25日17:00。
网址:http://117.149.224.184:7000/signUp/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在此期间,鹿城区卫生健康局或招聘单位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2、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2月26日08:30--2019年3月4日17:00。
鹿城区卫生健康局或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中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9年3月5日09:00--2019年3月7日17:00。
已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002、003、004、009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 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此类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于2019年3月12日在鹿城公务网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9年3月14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到鹿城区卫生健康局(宽带路7号511室)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
001、005、006、007、008、010、011岗位按照实际符合资格的报名人数开考。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9年4月17日09:00--2019年4月20日15:00。
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登陆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分医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总成绩30%)和岗位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总成绩70%)两部分,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岗位专业知识具体科目详见《2019年鹿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
1、笔试时间及科目:2019年4月20日
上午 9:00-11:00 岗位专业知识
下午14:00-16:00 医学基础知识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结束后,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遇笔试总成绩同分的,以《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分者优先,如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
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55分,笔试总成绩低于55分的不予入围。
具体名单请登录鹿城公务网查询。
(四)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将在鹿城公务网发布,不另给个人发放。
2、资格复审时,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生源地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询并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资格复审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满分100分)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人员适应实际岗位的综合素质。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再递补。凡在面试开始3天前,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鹿城区卫生健康局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合格者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具体名单请登陆鹿城公务网查询。
(七)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鹿城公务网(http://www.lucheng.gov.cn)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将统一进行择岗(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各岗位拟聘用人员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单位。确定岗位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聘用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任,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包含全省统一的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011岗位拟聘用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后两年内取得相应岗位从业所需的执业资格,否则到期后予以解聘。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其他相关信息将发布在鹿城公务网,请予关注。
2、温州市户籍含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以及温州生源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截至2019年2月20日为止,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4、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5、报考人员必须在2019年2月20日08:30-2月25日17:00期间内注册并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
6、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7、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8、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
9、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鹿城区卫生健康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
鹿城区卫生健康局 88202157,56588156(报名咨询)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8990920
附件:2019年鹿城区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xls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