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政府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遴选优秀律师挂职锻炼的公告
为促进法治人才培养和交流,切实推动鹿城区法制办工作创新,经研究,决定从我市律师队伍中遴选1名优秀执业律师赴我办挂职锻炼。根据省法制办和省司法厅《关于印发选派律师赴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挂职锻炼的通知》(浙府法发〔2015〕11号)要求,结合我区政府法制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职基本条件
1、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专职从事律师执业;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修养,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3、年龄在四十周岁以下的执业律师;
4、熟悉行政法,有较强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能力;
5、挂职时间不少于1年。
二、职务安排
担任区法制办工作人员,具体协助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政府合同审查和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和管理等有关工作。
三、挂职律师管理
执业律师挂职期间不转移党组织关系、劳动关系和工作关系。原单位保障律师挂职期间的四险一金;区司法局将律师挂职锻炼纳入律师人才培育计划。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律师事务所积极推荐人选,并于2017年5月31日前将《鹿城区法制办执业律师挂职报名表》交鹿城区法制办。
2、我办将对各律师事务所推荐的人选进行遴选和审核,确定挂职人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于2017年5月31日前填写报名表格并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咨询电话:88030279、88030890。
附件:《鹿城区法制办执业律师挂职报名表》.doc
温州市鹿城区法制办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