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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政府关于面向全国引进优秀教育人才的公告(一)

2019-08-27 07:25栏目:温州头条

为积极贯彻落实鹿城区委、区政府关于全区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以及“白鹿引才计划”系列部署要求,启动并全面推进白鹿教育人才工程,进一步加强全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推动鹿城教育高位、优质、均衡发展。经鹿城区白鹿教育人才工程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优秀教育人才50名(暂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通过公开选调(选聘)的方式,引进一批初中、小学、幼儿园各学科优秀教师或校长。

二、引进人员资格条件

在全国范围内,凡符合以下任一资格条件者,即日起均可报名。

(一)获得省功勋教师、特级教师,或是经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二)正高级教师、省教坛新秀、市名校长、市名师、市名班主任,或是经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三)市教坛新秀(地级市,下同)、市教坛中坚,或是经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四)京、沪、苏、浙四省(市)省级及以上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县(市、区)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市学科骨干教师(地市级),县(市、区)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或是经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以上人员均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踏实,师德优良,身体、心理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引进对象的年龄要求,原则上中小学教师在40周岁以下,幼儿园教师在35周岁以下,其中,特级教师或地市级及以上名校长、名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名校长、特级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引进程序

 省功勋教师、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省教坛新秀、市名校长、市名师、市名班主任、市教坛新秀(地级市,下同)、市教坛中坚(或是经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根据鹿城教育发展需要,确定拟引进人选,采用考核与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调(选聘),经体检考察合格直接录取。

京、沪、苏、浙四省(市)省级及以上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县(市、区)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市学科骨干教师(地市级),县(市、区)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或是经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以选调(选聘)的方式由区教育局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根据岗位需求按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调动手续。

四、政策及待遇

(一)选调(选聘)政策

调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人事关系接转及聘用等手续。如引进的教育优秀人才,人事工资关系调转确有难度的,由区教育局、区人力社保局负责重新建立人事关系。

  (二)优惠待遇

1.引进的教育人才享受鹿城区“白鹿引才计划”政策待遇,或给予住房安居保障。省功勋教师、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省教坛新秀、市名校长、市名师、市名班主任(或是经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调入鹿城工作后尚未安排优惠住房阶段,如其家庭在鹿城区均无住房,可以由区政府免费提供租赁房源或享受财政租赁补助。省功勋教师、特级教师(或是经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租赁补助每月4000元,正高级教师、省教坛新秀、市名校长、市名师、市名班主任(或是经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租赁补助每月3000元。享受租赁补助的年限最高不超过五年。

2. 省功勋教师、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省教坛新秀、市名校长、市名师、市名班主任(或是经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经第一学年骨干教师考核合格的,如配偶同为在编在岗教师,并且愿意调入鹿城区任教并经考核合格的,经核准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安排到相应学校任教;如配偶为非教育系统行政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可根据其工作特长、岗位性质,由鹿城区白鹿教育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帮助落实相应工作单位及岗位;其子女就学,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可自行选择在鹿城区属范围内学校就读。第三类教育人才子女就学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可优先享受照顾安排。第四类教育人才子女就学属学前教育、小学教育阶段学生的,可优先享受照顾安排。

五、联系方式

鹿城区白鹿教育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相关工作解释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

联系电话0577-88262806、88262805。

应聘材料邮寄及电子邮箱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纱帽河99号(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政工科)、邮编:32500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温州市鹿城区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报名表.xlsx

                  

鹿城区白鹿教育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