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政府关于要求准予林业等4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请示
2019-08-24 06:24栏目:温州头条
温鹿人社〔2016〕79号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要求准予林业等4名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
人员登记的请示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做好公务员日常登记工作的通知》(浙人公〔2007〕47号)精神,经审核,林业、金志扬、陈婷婷、徐盈盈等4人符合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条件,现予以上报登记。具体名单如下:
鹿城区劳动监察大队(1人):林业
鹿城区就业管理服务处(1人):金志扬
鹿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2人):陈婷婷、徐盈盈
以上妥否,请批复。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22日
(联系人:张玮玮,联系电话:56677692)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