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政府2015年鹿城区公开招聘特色专业教师公告
为加强鹿城区特色专业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特色专业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以2015年6月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生源地户籍报名。
(五)除年龄外,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5年6月1日。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15年鹿城区公开招聘特色专业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5年6月1日-6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地点
鹿城区教育局四楼会议室(温州市纱帽河99号),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各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交1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3张。
3.报考人员需认真填写《2015年鹿城区公开招聘特色专业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并提交报名所需的材料经初审通过后,取得相应招聘岗位考试资格。
4.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5.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经资格初审通过后,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取消招聘计划。
7.报名所需材料的提交统一截止为2015年6月3日17时30分。
四、组织考试
(一)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在《鹿城教育网》上另行通知。凭本人身份证到鹿城区教育局政工科领取,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具体考试形式、内容
1.器乐、舞蹈专业教师
考试形式分为专业素质和教学实践考试,满分各为100分,专业素质成绩占总成绩的70%,教学实践成绩占总成绩的30%。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1)专业素质
器乐专业教师考试内容为自选民族乐器演奏、视奏模唱、音乐作曲,舞蹈专业教师考试内容为自选舞蹈作品表演、舞蹈基本功、舞蹈创编。
专业素质考试结束后,根据专业素质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3名对象参加教学实践考试(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只有3人的则全部参加教学实践考试)。
(2)教学实践
器乐专业教师考试内容为乐队排练课,舞蹈专业教师考试内容
为舞蹈排练课。
(3)确定入围人员
教学实践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专业素质成绩×70%+教学实践成绩×30%)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予以公示。遇总成绩同分的,以专业素质考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如专业素质考试成绩亦相同,则加试教学实践(考试内容分别为器乐、舞蹈个人辅导课)。
2.乒乓球专业教师
考试形式包括专业技术比赛、基本功考核和教学考核,满分各为100分。专业技术比赛占总成绩的30%,成绩按名次以5分依次递减;基本功考核占总成绩的40%,教学考核占总成绩的30%,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1)专业技术比赛
通过资格初审的对象先进行专业技术比赛(循环赛)。前8名对象参加基本功考核及教学考核(不足8人的则全部参加基本功考核及教学考核)。
(2)基本功考核
(3)教学考核
2.确定入围人员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比赛成绩×30%+基本功考核成绩×40%+教学考核成绩×30%)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予以公示。遇总成绩同分的,以教学考核成绩高分者优先。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仅对入围参加体检人员进行,需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体检资格;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其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考察
入围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其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鹿城公务网、鹿城教育网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8月10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等相关报名材料原件,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或与报名时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相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八、其他规定
1.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的,若发现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件或资料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在二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3.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4.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6.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鹿城区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特色专业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鹿城区教育局 88262806(报名咨询)
附件1:2015年鹿城区公开招聘特色专业教师计划一览表.doc
附件2:2015年鹿城区公开招聘特色专业教师报名所需材料清单.doc
附件3:2015年鹿城区公开招聘特色专业教师报名表.doc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