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批温州市鹿城区重点创新团队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镇党委,区直各部门党委(党组):
根据《温州市鹿城区重点创新团队遴选培养管理办法》(鹿委人〔2013〕7号),现就开展第二批温州市鹿城区重点创新团队(以下简称“鹿城区重点创新团队”)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
鹿城区重点创新团队按文化教育事业创新团队和科技创新团队进行申报,此次遴选10支左右,具体名额视申报情况确定。
文化教育创新团队:主要依托学校、社科研究、文化创意、新闻传播等机构,从事文化教育领域的研究、创作和推广工作。
科技创新团队:主要依托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或依托高校及科研院所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工作。
已入选首批市、区两级重点创新团队的,不再参加本次遴选。
已入选第二批温州市重点创新团队的,直接列入鹿城区重点创新团队,不再参加本次遴选。
二、遴选条件
申报鹿城区重点创新团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突出的创新成果和较高的创新水平。在相关领域已取得较突出的创新成果,或显示出明显的创新能力、研发优势和发展潜力。
2.具备一定规模和结构合理的创新团队。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梯队结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45岁以下成员一般不少于二分之一,核心成员2-3人,团队成员具有学科交叉、专业多样和能力互补;团队带头人具有较高的学术(技术)造诣和创新思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有充分的时间和充沛的精力领导团队开展工作。
3.团队研究方向符合产业和社会发展要求。属于我区重点发展领域、行业和产业亟需解决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主要从事对经济增长、社会进步、文化繁荣有重要意义的应用基础研究,或开展能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4.具备较好的创新平台和创新机制。一般以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学科、重点项目、企业研发中心或产学研合作平台等为依托,具备开展研发的工作条件和环境氛围,有健全的创新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
以上为温州市鹿城区重点创新团队的基本要求,文化教育创新团队、科技创新团队的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
三、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
1.推荐。各街镇、各有关部门根据鹿城区重点创新团队的推荐标准和条件,确定推荐上报的团队名单,在2017年6月30日前报到区委组织部(区招才局)。同一团队不得同时推荐为不同类别的候选团队。申报工作有关文件、表格,请登录鹿城公务网(www.lucheng.gov.cn)“公告公示”栏目和鹿城党建网(zzb.lucheng.gov.cn)“资料下载”栏目查询、下载。
2.初选。区委宣传部、区科技局分别牵头对文化教育创新团队、科技创新团队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和材料初审,初审通过,确定初选对象名单。
3.评审。区委组织部(区招才局)组织相关领域业务专家组成联审委员会,对初选对象进行联评,产生鹿城区重点创新团队建议名单。
4.审批。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鹿城区重点创新团队建议名单进行讨论审定,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由区委、区政府命名为“温州市鹿城区重点创新团队”。创新团队分别与区委宣传部、区科技局签订《温州市鹿城区重点创新团队建设任务书》,作为考核依据。鹿城区重点创新团队管理周期一般为3年,每年给予5万元的专项人才奖励。
四、组织领导
鹿城区重点创新团队遴选培养管理工作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区招才局)负责统筹实施。各街镇、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鹿城区重点创新团队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严格按照标准条件,按时完成申报推荐工作。
各申报团队需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资格,
申报受理:区委组织部(区招才局),鹿城区行政中心5号楼102室,邮编:32500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方式:
区委组织部(区招才局),联系人:娄力行,联系电话:88030939
区委宣传部,联系人:李妤,联系电话:88030181
区科技局,联系人:陈瑛,联系电话:88627159
附件:
1.鹿城区重点科技创新团队(院所类)申报要求
2.鹿城区重点科技创新团队(院所类)申报书
3.鹿城区重点科技创新团队(企业类)申报要求
4.鹿城区重点科技创新团队(企业类)申报书
5.鹿城区重点文化教育创新团队申报要求
6.鹿城区重点文化教育创新团队申报书
(附件下载.doc)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