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政府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选调职位及名额
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层副职职位 1名。
三、选调条件
(一)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满3年(含试用期,截止到2013年11月30日),男性;
(二)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表现突出,近三年考核称职以上(2010—2012年,含2010年新录用人员考核不定档);
(四)具有较强综合文字能力;
(五)身体健康。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审核
1、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11月27-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温州市鹿城区广场路188号1号楼116室)。
3、报名办法:报考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持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公务员登记表的复印件(需加盖核对章及核对人签名)、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面照2张到报名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转任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1:3的,则不开考。
5、凡报考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为2013年11月30日。
(二)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文字能力》(满分100分)。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确定考察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计划人数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遇笔试成绩同分的,则另行加试(加试办法、时间另行确定)。如有考察不合格者,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五)选调。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根据笔试和考察等情况,按照行政机关工作职能和岗位匹配性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转任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五、整个选调过程中考试的成绩、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均在鹿城公务网(http://www.lucheng.gov.cn)公布。咨询电话:0577—88030811、55883081。
六、本公告由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