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政府关于卓桂林等2名同志任科员的通知
2019-08-23 23:47栏目:温州头条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党组文件
洞司党〔2018〕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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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卓桂林等2名同志任科员的通知
各科室、各司法所、各法律服务单位:
根据《关于给予庄洁宏等25人按期转正的复函》(洞人社函〔2018〕19号)文件精神,经党组研究,确认卓桂林、林逾静等2名同志为科员,任职时间从2018年8月起计算。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党组
2018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办公室 2018年9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