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政府关于聘任陈菲同志为社会工作师的通知 2019-08-23 21:34栏目:温州头条TAG: 洞头区政府 人事任免 关于聘任陈菲同志为社会工作师的 通 知 各科室: 根据人事局相关文件精神,我街道陈菲同志经确认,具有社会工作师职务任职资格。街道办事处决定,聘请陈菲同志担任我街道社会工作师职务,任期叁年(从2016年8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东屏街道办事处 2016年8月15日 抄送:区劳动人力社保局 东屏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6年8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