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政府关于许曹权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文件
洞政干〔2016〕6号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
关于许曹权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许曹权为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其温州市洞头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许小萍为温州市洞头区风景与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郭练武为温州市洞头区风景与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洞头大门岛分区(温州市洞头区大门海洋经济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童景景为温州市洞头区传媒中心主任;
任命陈后品为温州市洞头区传媒中心副主任;
任命施国强为温州市洞头区传媒中心副主任;
任命郑巨峰为温州市洞头区传媒中心副主任、温州市洞头区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免去其温州市洞头区广播电视台总编辑职务;
任命邓伦斌为温州市洞头区供销合作社副主任;
任命王建财为温州市洞头区瓯飞办公室总工程师;
任命朱显妙为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东屏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洞头大门岛分区(温州市洞头区大门海洋经济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孔湖的温州市洞头区风景与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苏友山的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北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声伟的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东屏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
区检察院,区级各人民团体、新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