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政府温州市洞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祖锦等辞去温州市洞头区第十三
2019-08-23 16:16:51栏目:首页 > 温州头条
(2015年12月2日温州市洞头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温州市洞头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接受王祖锦、颜杰、陈永胜、庄峥嵘、林文军、方均坦、黄庆富、张光辞去洞头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