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政府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侯海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洞发改党组〔2019〕14号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侯海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各科室、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下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侯海胜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科长;
蔡丽娟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展战略和规划科科长;
厉海晓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展战略和规划科副科长;
陈少静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国民经济综合科(信用建设科)副科长,免去其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服务业发展科副科长职务;
苏翔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投资科副科长,免去其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科副科长职务;
张遥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科副科长;
姚绍学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对口支援科副科长;
洪星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科科长,免去其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粮管科科长职务;
陈文锲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经济信息中心主任;
陈凯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价格认证中心主任,免去其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副主任兼信息中心主任职务;
叶汉生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物资储备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温州市洞头区能源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林高鹤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能源监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区划办副主任职务;
林丽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海洋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金极煜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海岛综合开发与保护试验区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温州市洞头区海岛综合开发与保护试验区工作办公室(洞头区海洋经济发展办公室、洞头区前期办)主任职务;
陈佳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信用建设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国民经济综合科副科长职务;
柯建喜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前期管理科科长;
叶信用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项目管理一科科长;
徐鑫鑫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项目管理二科科长;
温端喜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政策处理科科长;
免去陈志暖同志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物价检查分局局长兼价格认证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张冰绚同志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投资科副科长职务。
因机构改革,侯海胜、陈文锲、林丽、柯建喜、叶信用、徐鑫鑫、温端喜、张遥、姚绍学等同志原职务自动免去,不再另行发文。
根据洞委办发〔2017〕27号文件规定,侯海胜、蔡丽娟、厉海晓、陈少静、苏翔、张遥、姚绍学、洪星、陈文锲、陈凯、叶汉生、林高鹤、林丽、金极煜、陈佳、柯建喜、叶信用、徐鑫鑫、温端喜等19位同志的任职实行聘任制,聘期二年。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19年7月26日
抄送:区委组织部 |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19年7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