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政府关于洪文才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洞委干〔2015〕8号)
各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县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县委决定:
洪文才同志任中共政协洞头县委员会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洞头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常务副部长、中共洞头县工商业联合会(洞头县总商会)党组书记职务;
郑灵巧同志任中共洞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保留正局长级,免去其中共洞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职务;
黄天南同志任中共洞头县交通运输局纪律检查组组长;
邱东平同志任中共洞头县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洞头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职务;
邱蔡佩雄同志任中共洞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免去其中共洞头大门海洋经济示范区委员会副书记、委员,中共大门镇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金均民同志任中共洞头县风景与旅游发展委委员会委员,免去其中共洞头县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职务;
金威华同志任中共洞头大门海洋经济示范区委员会委员、副书记,中共大门镇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免去其中共洞头县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党组书记职务;
王昌海同志保留副局长级,免去其中共大门镇委员会委员职务;
彭世伟同志任中共洞头县霓屿街道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委员、书记;
免去谢月英同志的中共洞头县委老干部局局长、中共洞头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洞头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郭顺清同志的中共政协洞头县委员会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叶昌隆同志的中共洞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陈仁毅同志的中共洞头县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刘文耀同志的中共洞头大门海洋经济示范区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陈余平同志的中共洞头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刘东升同志的中共洞头县霓屿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吴兹敏同志的中共洞头县霓屿街道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陈旭阳同志的中共洞头县霓屿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张杰同志的中共洞头县霓屿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中共洞头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