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政府关于给黄振斌等6位同志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2019-08-13 03:37栏目:温州头条
洞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洞人社〔2015〕18号
关于给黄振斌等6位同志确认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温职改办〔2000〕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给黄振斌等6位同志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一、具有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4人)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黄振斌;
洞头县水务有限公司:楼春英;
洞头县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虞忠克;
温州交运集团洞头有限公司:彭良琦。
二、具有助理记者职务任职资格人员(1人)
洞头县广播电视台:王河。
三、具有助理编辑职务任职资格人员(1人)
洞头县广播电视台:金伟伟。
以上同志任职资格时间从2015年2月起开始计算。
根据浙委办〔2009〕138号、温委办发〔2010〕93号文件规定,取得以上任职资格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要以经县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和实施方案为依据,单位有相应空缺岗位职数的,方能予以聘任,没有相应空缺岗位职数的,不予聘任。
洞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18日
洞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