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政府关于任命朱淑贞同志为区供销合作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的通知
洞供党组﹝2020﹞2号
关于任命朱淑贞同志为区供销合作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的通知
各科室、社属公司、基层社: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全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洞直委﹝2020﹞40号)文件要求,为严格落实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责任制,认真落实中心组学习任务,经研究决定:
朱淑贞同志为区供销合作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负责协助理论中心组安排学习活动、做好学习记录、管理学习档案、督促中心组成员学习等具体任务。
温州市洞头区供销合作社党组
2020年3 月 23日
抄送:区委宣传部、区委机关工委。
洞头区供销合作社办公室 2020年3 月 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