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政府关于陈钧同志任职的通知
2019-08-12 20:51栏目:温州头条
温鹿政干〔2011〕8号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陈钧同志任职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陈钧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公路管理段段长(副局长级,试用期一年)。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主送:各街道办事处、藤桥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5月4日印发